开县松竹、响水、兴隆、元江、中心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3-07-01 10:21
括开县松竹、响水、兴隆、元江、中心5座水库的大坝工程、溢洪道工程、放水设施及附属工程等。
2.3计划工期为 4个月。
3.投标人资格与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2010年以来承建过一个类似工程(小(2)型及以上水库除险加固)的施工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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