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鸣玉镇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4-09-16 10:09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施工企业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且拟投入项目人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16 日起,在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cggjy.com)或南川区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cqncjz.cn)自行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补遗等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
7/10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8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