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16 10:11
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新建值班室工程、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等。
2.4、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若重庆市外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应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文件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网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