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1路道路大修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4-09-18 10:08
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近三年(竣工验收时间为2011年5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300万元以上的沥青铺筑工程业绩不少于2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该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18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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