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01 10:38
责任制、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以及包保检查频次要求,细化工作机制。
2)开展高风险隧道安全施工条件评估。按照铁道部工管中心工管质[2011]36号《关于铁路高风险隧道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各标段高风险隧道进行了安全施工条件评估,逐一对标验收,确保高风险隧道施工安全条件。组织对参建单位关键岗位技术和安全人员到位情况、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测设备配备和实施情况、应急设备配置、物资储备情况以及隧道风险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督促参建单位根据评估意见对高风险隧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强化和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