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19 11:17
属设施工程、边坡支护、人行道、交通标志标线及配套工程、绿化工程及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地质灾害治理等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直至竣工验收阶段的全过程的监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合法有效的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 近3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内完成1个及以上工程造价不低于20000万元的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工作。
投标人必须独立参与本项目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