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01 10:45
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件规定,外地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等级备案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
3.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7 月 1 日9:00时至2013年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