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19 13:39
我国境内具有公共基础设施建筑(如机场航站楼、火车站、地铁(轨道交通)车站、交通枢纽)单项合同总额达到500万元人民币的空调系统供货业绩1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1.4 对代理商投标资质要求:如是代理商投标,除具备3.1.1、3.1.2、3.1.3条要求外,还需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空调设备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合法授权书,以下4个部分须取得唯一合法授权:螺杆式冷水机组、离心式冷水机组、多联空调系统、空调水机的末端部分;
2)授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