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22 10:19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且展览工程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不含1000万),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主要设备必须获得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主要设备见附件清单);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地装修施工企业在开标时应出示在渝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入渝备案证明;开标时在渝分支机构负责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明一并参加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