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22 12:03
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的独立法人,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五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市外企业必须具有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外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入域登记证明》和重庆市建委《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并已实行橙色或红色通道管理的施工企业,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4本次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