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24 10:08
民法庭(荣隆人民法庭)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已由荣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荣发改发[2013]245、[2013]246、[2013]247号文立项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荣昌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荣昌县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安富人民法庭)、第四人民法庭(仁义人民法庭)、第五人民法庭(荣隆人民法庭)业务用房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安富街道洗步谭村四社;仁义镇瑶山社区十社;荣隆镇先锋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