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25 09:34
20#楼餐饮区(含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新风系统)以及19#楼车库、21#楼锅炉房的送排风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培训、验收、质保、保修期内维护保养等工作。(具体范围详见第五章)
2.5 工期: 120 日历天。
3、投标人的资格业绩要求
3.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本项目所需空调设备能力的空调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还须具备空调主机设备制造商出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