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巴家乡兴地村泥石流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4-09-25 11:5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梅江镇兴地泥石流治理工程已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财政局下达资金计划(渝国土房管〔2013〕8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市级地质灾害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秀山自治县梅江镇石坎村兴地组。
2.2 建设规模:新建排导槽415米,新建6.5米高群桩型拦挡坝(格栅坝)一处(详见设计图)。
2.3 计划工期:
1/9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7 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