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26 10:04
及售后服务全过程。
(2)港区内(1000M范围内)原有1台100t数字式电子汽车衡的搬迁工程,含预埋件、拆除、搬迁、安装、新增配套设备及安装、调试、验收(含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检定合格证书)交钥匙。
2.3工期要求:
(1)8台新购汽车衡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钥匙;8台新购汽车衡的所有基础预埋件及地磅基础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历天内提供。
(2)港区内(1000M范围内)原有1台汽车衡的搬迁工程须在8台新购汽车衡交钥匙后10日历天内完成搬迁安装并验收合格。该台汽车衡的所有基础预埋件及地磅基础图应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