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检察院综合大楼工程和长寿区财税办公大楼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3-07-02 09:56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若市外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应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文件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不报名。招标公告于2013年 7 月 2 日起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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