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02 09:59
,为城市次干道1级,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具体工程规模(及灯具等设备材料)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路灯及其配套管线、电气设备采购安装工程,路灯及管沟基础土石方工程等(不含路灯箱变),最终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2010年1月1日至今)有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道路照明安装工程业绩1 个,并在人员、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