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02 10:15
1.招标条件
巫山县城市夜景照明灯饰工程(三期)已由山发改[2013]29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山县市政设施及灯饰照明管理所,建设资金以县级自筹为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巫山县市政设施及灯饰照明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巫山县高唐街道办(巫山县城迎宾大道、净坛路、巫峡路、平湖路、滨江路五条城市主干道)。
2.2建设规模:在迎宾大道、净坛路、巫峡路、平湖路、滨江路五条城市主干道临街楼宇及公园、护坡、路灯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