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02 10:15
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承担。
4.4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自行完成现场踏勘:2013年7月7日17时00分前质疑电子文档质疑电子文档传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邮箱:92yjx831@163.com), 纸质文件传真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传真:023-57651239)。所有质疑应匿名,否则质疑无效(如果有);2013年7 月 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获取澄清方式及地址:按获取招标文件的相同方式从上述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