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03李渡长江大桥至蔺市葛麻湾段改扩建工程Ⅰ期(李渡长江大桥至曾银大道路口)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4-09-29 10:06
标人资格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29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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