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30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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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近五年(2009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处理厂区工程全过程监理业绩一项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30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