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30 09:33
服务期暂定15个月(最终以实际开工和竣工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暂定24个月(最终以施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井口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及安装、联动试车)监理建设服务期暂定12个月(最终以实际开工和竣工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暂定24个月(最终以施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3、江津区几江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及安装、联动试车)监理建设服务期暂定12个月(最终以实际开工和竣工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暂定24个月(最终以施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