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30 10:17
: 2014 年 10 月 23 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区公共交易中心(重庆市大足区南环二路商务中心一楼)
6、设计款支付方式
6.1由设计单位全额垫资进行设计(包括垫付初设审查的专家评审费)。
6.2 提交所有施工图设计成果后30日内支付第一次设计款,支付金额为中标价的10%,余款在提交所有施工图设计成果后两年半内付清。若设计款逾期支付,则甲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6.3 中标方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5日内向招标人交缴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金。履约保证金在全部施工图提交后10日内退还给中标单位。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