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30 12:08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承担。
4.5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上述相关信息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10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