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智能交通项目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4-09-30 14:24
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可替代上述两个资质证书)、以及国家工信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施工企业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且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材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9 月 30 日起,在重庆市渝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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