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30 15:44
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本次招标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3.1.3投标人应具提供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起至今)与本招标项目类似业绩2个,(类似业绩是指:3万吨/天处理量水厂或污水处理厂设备(水泵、阀门)采购)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应提供生产厂家的业绩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
3.1.4,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指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财务报表,且无亏损情况。(投标人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3.1.5、非重庆地区注册的投标单位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