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30 16:06
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4独立投标人2011年1月1日至今须同时具有门窗面积在8000O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门窗工程施工业绩、幕墙面积在6000O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幕墙工程施工业绩各1个;联合体投标人的牵头人须提供2011年1月1日至今门窗面积在8000O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门窗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其他成员须提供2011年1月1日至今幕墙面积在6000O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幕墙工程施工业绩。
3.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2012~201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