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30 16:39
商或分包商至少参与了2个合同的实施,并且每次的参与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800万元。这些合同应该已经完成或实质上完成且与本合同内容相似。
l 考虑目前实际的现金总量并且在扣除预付款的情况下,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不应小于人民币1830万元。
l 投标人的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应为正值。
详细信息将在招标文件中提供。
6.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将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并支付人民币1500元的不可退还费用。付款方式为现金。
7.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4年10月2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