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石柳乡、鞍子镇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4-10-09 10:42
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重庆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按照渝水基(2012)4号文件要求提供《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入域登记证明》,未取得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入域登记证明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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