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寿公租房配套支路三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4-10-10 10:32
历天(含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以招标人的书面进场通知为监理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交接完成且审计机构完成工程审核、缺陷责任期(竣工后24个月)满后为监理服务期的完成时间。
2.4 招标范围:包括道路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综合管网工程等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程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注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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