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0-10 11:04
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0 月 10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招标资料下载”区及“招标人答遗区”、“招标人补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