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交通二号线大渡口自动扶梯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4-10-13 10:24
合格并颁发运营证;通过招标人竣工验收并被接收后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生产能力的企业法人(国内企业、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或等值的外币)的生产厂家或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代理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生产厂家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自动扶梯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和自动扶梯安装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如为授权代理商,则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家的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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