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石溪乡卫星居委等(2)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等17个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4-10-13 11:25
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或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入域登记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近三年内被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不良企业的单位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3.4一个投标人只能参加本项目的一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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