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日期:2014-10-14 10:11
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转包行为。三是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违法分包行为。四是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挂靠行为;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出借资质行为。
  2、把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专项治理作为今后两年的重点工作,高度重视,全面检查。市建筑综合执法总队、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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