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日期:2014-10-14 10:11
专项治理工作,将专项治理工作的相关精神和有关要求传达至辖区内每一个在建项目,确保每个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都了解专项治理的内容,尤其是自查自纠的要求。同时,对后续开工建设项目也要做好宣传贯彻工作,确保不留死角。
  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做好在建项目的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在对本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的同时,还要督促建设项目的专业承(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采用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和督查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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