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0-14 10:11
的交换和共享。
4、加强对工程项目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培训考核。在建筑业从业人员考核及继续教育中,将《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质〔2014〕123号)、《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545号)等文件作为重点,进行强化培训、重点考核,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