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价协关于征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办法》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意见的函
日期:2014-10-15 09:57
应当在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将信用评价的结果在公共媒体公布,并颁发信用评价等级证书。信用信息的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在中价协网站向社会公示,并提供查询。
  中价协对信用评价的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承担责任,并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 (子公司和分公司评价)企业以同一名称设立的子公司,可纳入总公司进行整体评价,也可以以各自子公司形式分别进行评价,但企业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统一方式。企业设有分公司的应纳入总公司同时申请。凡总公司申请信用评价,其子公司和分公司应参加同期信用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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