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0-15 09:57
级工程造价地方协会(或管理机构)、本会的专业委员会(以下称省协会和专委会)是信用评价的初评机构,负责本地区、本行业信用评价的初评、上报,以及相应的监督、核查等工作。
第六条 (原则)信用评价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政府引导、行业自律、褒扬诚信、惩戒失信;
(二)行业发展导向与现实相结合;
(三)独立、客观、公正、科学;
(四)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七条 (依据)企业信用评价依据包括:
(一)本办法;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