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0-15 11:14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来具有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业绩1个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必须对前述所有内容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5日起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