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0-15 11:29
设0.4kv输电线路200m;新建阀井58座;安装阀门44只、排气阀34只及水表53只等。
2.3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图集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内容。
2.4、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3. 合格的投标人及资格审查方式
3.1合格的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若市外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按《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入域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渝水基【2012】4号文件)执行。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