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0-16 10:17
日起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接收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制造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电梯A级资质证书、自2012年起连续2年年销售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报表;
(2)制造商应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电梯B级资质证书,如制造商自身不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电梯B级资质,则必须委托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