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0-16 11:19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2014年启成等七家遗留重金属渣场整治工程)已由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重庆市财政局以渝环〔2014〕21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实力、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柱县2014年启成等七家遗留重金属渣场整治工程;
2.2 建设地点:石柱县六塘乡、黄鹤镇境内;
2.3 工程规模:胜达氧化锌冶炼厂渣场封场面积约2180m2,氏氧化锌冶炼厂渣场封场面积约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