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盛镇白岩场镇综合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4-10-16 14:55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近三年(竣工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不含公路工程)不少于1个。
3.1.3 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均按废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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