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03 10:28
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
申报建筑工程专业高、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执行《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渝职改办[2005]77号)。
二、人员范围
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不含参公管理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中央在渝企事业单位人员。
三、材料报送时间
高级:2013年8月20日至8月31日;中(初)级:2013年8月5日至8月30日。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人事部门对申报人提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