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0-17 10:25
2-4号楼工程,项目经理马瑞;建设单位为齐齐哈尔北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朱长海;监理单位为齐齐哈尔市大成建筑工程监理咨询公司,项目总监富晖。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施工单位存在转包行为,未对项目施工实施有效管理,将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采购交由劳务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周海实施,土石方分包工程也由周海负责实施。
案例十:甘肃第五建设集团公司施工的甘肃省庆阳市南郡壹2号、3号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工程,项目经理霍金仲;建设单位为庆阳市国立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邵俊峰;监理单位为甘肃金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