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消防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4-10-20 12:30
工期: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2011年以来有与本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建设规模相同或类似的项目(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业绩1个及以上。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0 月20 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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