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0-21 10:30
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2011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签发时间为准)有完成处理规模为2万吨/日及以上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土建及安装总承包)竣工验收合格并负责完成调试、试运行至污水处理达标排放业绩至少一个。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21日起在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