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0-21 10:48
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指竣工验收时间在2011年9月30起至2014年9月30止)完成600万元以上市政道路工程业绩3个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若投标人为公司注册地不在重庆市范围内的外地企业,则必须在重庆市具有注册分支机构,并且分支机构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了入渝登记备案。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
3.3本次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