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筑工程招投标合同中的缔约过失责任
日期:2011-08-12 14:31
定,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并应承担相应责任。招标人与投标人恶意串通不仅会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还会给其他投标人造成损失,理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招标人与投标人恶意串通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这种行为主要有以下一些表现形式:招标人在开标前,私下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泄漏给特定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审查评选标书时,对不同的投标人实行差别对待;招标人与投标人相互勾结,投标人在公开招标中压低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以额外补偿;招标人向特定的投标人泄漏其标底等等。

3.招标人泄漏或者不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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