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筑工程招投标合同中的缔约过失责任
日期:2011-08-12 14:31
行为。同时,《合同法》第43条还规定了当事人泄漏或不正当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就明确了,尽管合同最终可能没能成立、被宣告无效或撤销,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只要一方当事人存在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就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法》关于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规定,对于维护交易公正和交易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建筑工程招投标中缔约过失责任的表现形式

自实行市场经济以来,建筑工程招投标已成为工程承发包的主要形式。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统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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