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0-27 10:29
规定执行。
2.4计划工期: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2011年10月-2014年10月)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不实行报名,招标文件、招标补遗文件、施工图等全部招标资料,由投标人自2014年10月27日起在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